全国统一销售热线

0898-08980898
pc首页幻灯2 pc首页幻灯1
最新公告: 诚信为本:市场永远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产品中心

新闻资讯

联系kaiyun

0898-08980898

地址:kaiyun广东省清远市

电话:0898-08980898

传真:000-000-0000

邮箱:admin@youweb.com

公司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 kaiyun > 新闻资讯 > 公司动态

kaiyun内蒙古一农牧场焚烧秸秆当地生态环境局:焚烧行为违法

更新时间:2023-08-30 22:26:40

  新京报讯(记者 彭镜陶 实习生 杨梦梦 吴依晨)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的室韦农牧场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8月28日,室韦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室韦农牧场焚烧秸秆已经得到了防火部门的审批。29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额尔古纳市分局一工作人员则称,该焚烧行为违法。

  目击者周女士表示,秸秆从8月27日15时左右开始焚烧,29日中午去现场查看时仍“一点点在燃烧”,在现场能够明显闻到秸秆烧焦的味道。她表示,秸秆焚烧地点靠近山林,焚烧期间未看到有人制止。

  根据现场事发视频显示,焚烧现场火势猛烈并伴有大量浓烟,被焚烧过的秸秆一片焦黑,焚烧面积较大,不远处能看到山林。

  8月28日kaiyun,新京报记者致电室韦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称,室韦农牧场焚烧秸秆已经得到了防火部门的审批。

  8月29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额尔古纳市分局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室韦农牧场应为禁止焚烧区域。根据《呼伦贝尔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37条,旗(市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49条,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妥善处理农作物秸秆,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因此,室韦农牧场焚烧秸秆为违法行为,处罚主体为乡镇。

  截至发稿前,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额尔古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防火值班室,未有正面回应。

  kaiyun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介绍,露天焚烧秸秆系违法行为,且视违法程度,行为人应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赵良善强调,若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火灾农场,则触犯了《刑法》第115条规定,涉嫌放火罪,由当地警方介入调查。

网站首页 | 关于kaiyun| 产品中心| 新闻资讯| 成功案例| 科普知识| 发展起源| 联系kaiyun| 客户留言|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12-2023 kaiyun公司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EyouCms 琼ICP备20001555号-1